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7-03 15:54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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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北钢钢铁有限公司等28户纳税人(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依法通知你单位限期缴纳税款,无法与你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2777号

联系人:陈奎民、刘文双、侯佳宇

电话:0431-80508461;0431-80508448;0431-80508632

特此公告。

附件:

1.限期缴纳税款企业名单

2.催缴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

2025年6月30日


初审:张乃国

复审:高凤娟

终审:刘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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