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7-03 14:1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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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长朝税通〔2025〕18022 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桂林税务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康路1402号

联系人:芦宏岩、孟微

电话:0431-80503988

附件:朝阳区小豆号火锅店(纳税人识别号:92220104MA14H33X27)《税务事项通知书》长朝税通〔2025〕18022 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日



初审:唐国义

复审:毛时杰

终审:姜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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